关于开展国家级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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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系):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68号)下达的资助名额和工作要求,2020-2021学年国家级奖学金评选工作即将全面展开,现就有关具体工作说明如下。

一、评选奖项类别

研究生群体将评出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本科生群体将评出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评选依据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高校国家奖助学金名额的通知》(教助中心〔2021〕68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函〔2019〕105号)、《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财教〔2007〕91号)。

校内文件依据(央美党发〔2021〕32号)《关于印发<中央美术学院奖学金、荣誉称号、助学金管理评审办法汇编>的通知》。

三、申请对象及条件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表现优异的学制内全日制研究生(不包含港澳台学生、留学生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等类别),须严格按照《中央美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央美党发〔2021〕32号)的要求执行和落实。各分院(系)、所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的质量。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金标准为博士每人每年30000元,硕士每人每年20000元。

(二)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本科生,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创新能力、社会实践、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成绩排名须位于前10%(含10%),原则上可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对于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亦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递交详细证明(其中学术类或发明类证明材料需通过专家鉴定,所有证明材料均需经过院系审查并出具加盖院系公章的审查通过证明)。

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是指: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8、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对象为全日制二年级(含)以上的品学兼优的本科生,且须通过我校2020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如成绩符合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可同时获得相应级别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荣誉(不占院系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名额)。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四、评选原则

(一)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评奖学金

1、参评学年有不及格课程,参加重考或重修者;参加缓考者不可参评综合类奖项。

2、参评学年及评审期间有违法、违纪行为,拟受处分或受到处分尚未解除者。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未按规定注册者。

(二)同等条件下,在2020-2021学年参加无偿献血者优先获得奖学金。

(三)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组织评选。各院系务必将评选通知、院系评选细则、初步推选结果以公示等有效形式及时向本院系学生公布,各类奖助学金获奖情况应在院系公示,并发动学生干部在学生中广泛宣传,确保评选透明、公正。

五、申请及时间安排

本年度国家级奖学金申请全面使用学工系统线上申请。

(一)10月9日-10月15日为学生线上申请时间

10月9日-20日为院系审核时间

国家级奖学金评选结果应于10月20日(周三)前由各院系完成审核并将纸质版申请表提交至学生工作部助学中心(国家奖学金审批表可由本人或院系由系统导出并打印,学生本人需手写签名,院系推荐理由务必填写详实充分)。

(二)材料提供

为表彰优秀、树立榜样、励志进取,学校将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请各院系提供相关文字及照片等资料,包括:生活照(1000*1000象素以上,大小不低于1.5MB的高清个人照片一张,单独存放文件夹,勿插入word文档)及获奖感言(不超过20字)。

以上材料请于10月31日前由院系汇总发送至cafazz@163.com。

(三)其他说明

所有上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表格和对应的内容,规范填写。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申报。逾期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将视情况取消院系学生工作各项年度评优资格,对学生造成的影响由本院系负责。

六、注意事项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当学年学校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荣誉可兼得,但奖金不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雪迎、祝思远;联系电话:010-64771223、010-64771036;邮箱:cafazz@163.com。                     

附件:1.中央美术学院2020-2021学年国家级奖学金名额下达(另见纸质文件)

2.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操作手册

  3.(央美党发〔2021〕32号)《关于印发<中央美术学院奖学金、荣誉称号、助学金管理评审办法汇编>的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