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辅导员参加校外培训的通知 各院系: 为进一步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3号),加强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辅导员业务能力、职业素养,结合辅导员自身学习情况、业务分工,根据教育部和教工委2018年下达的培训任务,在自愿申报基础上,2018年我校辅导员校外培训工作已规划安排,并通过邮件形式发送美院邮箱。 详情请致电学生工作部,联系人吝莹莹,联系电话64771036。 学生工作部 2018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