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关于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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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
的通知
 
各年级生源地贷款同学:
    本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已启动。为帮助同学们办理好生源地贷款的相关手续,学生工作部助学中心特别提示以下事项: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在国家开发银行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含新生)均须提交“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至学生工作部助学中心。学校将通过国家开发银行系统尽快办理回执码录入。
    二、农村信用社与商业银行生源地贷款。在农村信用社与商业银行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含新生),需在相关回执材料予以确认(盖章)的,可直接到学生工作部助学中心办理确认(盖章)手续。
三、贷款到账及扣款方式。经办银行将生源地贷款资金汇入学校指定账户,学校财务按照学生工作部助学中心提供的学生生源地办理信息完成入账,进入发放程序。若学生有欠费,学校财务会自动完成扣款(学费与住宿费用);如学生已先行缴清学宿费,财务处将于贷款到账后退还至学生本人中国银行卡。
四、提交时间。务必于9月25日之前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交送至学生工作部助学中心。
如同学仍有贷款方面的疑问,可联系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或直接咨询学生工作部助学中心(花家地校区11号楼202室)。联系人:吝莹莹,联系电话:64771036。
 
 
 
学生工作部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