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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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分院(系):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本年度辅导员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依据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24号)、《中央美术学院教职工考核办法》及《中央美术学院辅导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院党字〔2009〕21号)相关规定开展辅导员考核工作,学生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考核对象
我校辅导员(包括专业教师辅导员,即2015年、2016年入职后从事辅导员工作的专业教师)。
三、考核内容及方式
辅导员考核主要内容是工作职责履行情况,根据德、能、勤、绩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包括基本素质、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工作绩效等方面。考核采取个人总结、学生评议、院系评价、学生工作部评定相结合方式进行。
工作不满一年的辅导员(包括专业教师辅导员)参加年度考核并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两级:合格、不合格。考核情况作为聘用和转正定级的依据。
四、考核时间安排
(一)12月5日发布2016年辅导员考核工作通知。
(二)12月5日至12月16日完成各院系学生评议、院系评价、学生工作部评定。
(三)12月20日前上报《中央美术学院教职工2016年度考核表》(以人事处2016年考核通知附件为准)纸质版及电子版至学生工作部(考核小组意见由学生工作部填写)。
(四)12月22日前辅导员考核结果报送人事处备案。
 
联系人:李彦君、李贞汗;联系电话:010-64771036;邮箱:lizhenhan@cafa.edu.cn。
 
附件:1、中央美术学院辅导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_中央美术学院辅导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1).pdf
     2、中央美术学院教职工2016年度考核表(管理、教辅、辅导员及其他人员) 附件:2_中央美术学院教职工2016年度考核表(管理、教辅及其他人员).doc.doc
  
 
学生工作部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