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贷款学生签订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的通知

来源: 学生工作部 时间:
各院系:
根据本学年贷款工作计划,经与贷款合作银行协商,将启动2016届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还款协议和展期协议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6年6月7日(周二)上午9点。
二、地点
5号楼A107。
三、签订对象
(一)在校期间曾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并将于2016年毕业的本科生。
(二)本科毕业阶段曾签订过展期协议,并将于2016年毕业的研究生。
(三)申请校园地贷款时按正常学制应于2016年毕业,但因学籍异动(休学等)暂不能在今年毕业的部分学生。
四、内容安排
(一)诚信教育
学生工作部助学中心联合经办银行作主题为“感恩国家,诚信签约。珍视信誉,按时还款。广阔世界,大展宏图”的教育宣讲活动。
(二)协议签订
符合上述情形的学生务必亲自到场签订还款协议或展期协议,不可代签。
五、准备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本人学生证原件
(三)本人中国银行卡(学费卡)
(四)黑色签字笔
六、注意事项
还款协议、展期协议签订事关重大,往年曾出现毕业生因未签协议导致逾期未还款,产生征信记录,影响购房、购车等贷款行为。提醒需要签订协议的同学,务必按时到场,如当日不能办理者,须在毕业前自行前往中国银行安贞桥支行办理,否则影响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附件:毕业生签订还款协议名单
 
学生工作部
助学中心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