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2015-2016学年“周大福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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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院(系):
我校2015-2016学年 “周大福奖学金” 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具体评选事项与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造型学院雕塑系、油画系,设计学院首饰设计专业、视觉传达专业、工业设计专业的本科二、三、四年级在校生可参评此次奖学金评选。
二、评选依据及原则
相关院(系)严格按照《周大福奖学金评选细则》(见附件1)开展评选工作(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2),务必将评选通知、评选细则、初步推选结果以公示等有效形式及时向本院系学生公布,并发动学生干部在学生中广泛宣传,确保评选透明、公正。
三、评选程序及材料报送
各相关院(系)对本单位申请人进行初步评审,并于2016年4月1日前报送推选人材料,包括《周大福奖学金参评推荐表》(附件3,申请学生填写)、《周大福奖学金推荐汇总表》(附件4,院系填写)、推选人上一学年的综合成绩与排名表(附件5)等。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注意事项
2015-2016学年中因违纪违法受到处分者(包括违反学院安全防火、安全禁烟规定的学生)无资格参评奖学金。
五、联系人
“周大福奖学金”具体评选工作由设计学院组织开展,办公室设在设计学院,联系人:刘晓磊,联系电话:64771716,电子邮件:shejixueyuancafa@126.com。
“周大福奖学金”评选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访、来信等方式向学生工作部助学中心(电话64771036,邮箱linyingying@cafa.edu.cn)反映评选存在问题。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
 
附件:1.周大福奖学金评选细则 附件1:周大福奖学金评选细则(3)(1).doc
2. 具体分配名额 附件2:院系具体分配名额(2)(1).doc
3.周大福奖学金参评推荐表 附件3:周大福奖学金参评推荐表(2)(1).doc
4.周大福奖学金推荐汇总表 附件4:周大福奖学金推荐汇总表(2)(1).xls
5.院系成绩排名证明 附件5:院系成绩排名证明(1).doc
 
学生工作部
助学中心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