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为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鼓励优秀学生勤奋学习、努力创作,韩国衣恋公司在我院设立“衣恋奖学金”,现将具体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申请对象
(一)“衣恋奖学金”设立两个项目:衣恋优秀学生奖学金、衣恋优秀毕业创作奖学金;
(二)申请对象:中国画学院,造型学院油画系、版画系、雕塑系、壁画系,人文学院全日制本科和硕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申请条件
衣恋优秀学生奖学金:1、申请对象须为本科2-4年级建档贫困生(雕塑系为3-5年级);2、捐赠作品一件(作品大小不定,人文学院除外);
衣恋优秀毕业创作奖学金:1、申请对象须为本科或硕士应届毕业生;2、评选依据为申请学生的毕业创作作品;3、捐赠作品一件(作品大小不定,人文学院除外)。
同一人不能同年同时获得上述两项奖学金。同一学生获得奖学金最多不超过两次。
(二)奖励标准
衣恋优秀学生奖学金:人文学院获奖学生每人3000元,其他专业获奖学生每人6000元。
衣恋优秀毕业创作奖学金:人文学院本科生每人授奖金额4000元,硕士生每人授奖金额5000元,其他专业本科生每人授奖金额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授奖金额10000元。
三、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专业 |
国画山水 |
国画人物 |
国画花鸟 |
国画书法 |
油画 |
版画 |
塑雕 |
壁画 |
美术史论 |
合计 |
类别、人数 |
衣恋优秀学生奖学金 |
2 |
2 |
2 |
1 |
5 |
5 |
5 |
4 |
2 |
28 |
衣恋优秀毕业创作奖学金 |
本科 |
5 |
6 |
4 |
3 |
2 |
2 |
22 |
硕士 |
4 |
4 |
3 |
3 |
2 |
2 |
18 |
合计 |
16 |
15 |
12 |
11 |
8 |
6 |
68
|
四、评选流程
(一)各相关院系根据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评选条件认真开展评审工作,并于6月2日之前将以下材料上报至学生工作部(11号楼204)。
1、2015年衣恋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附件2);
2、2015年衣恋奖学金情况统计表(附件3);
3、作品照片电子稿(要求照片无镜框、光照均匀、JP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像素/英寸,不小于5M)。衣恋优秀学生奖学金获奖者提供捐赠作品照片,衣恋优秀毕业创作奖学金获奖者提供毕业作品照片及捐赠作品照片;
4、作品信息电子稿(包括个人照片,联系方式、出生地、出生年份、捐赠作品或毕业创作作品题目,人文学院获奖学生提供课程论文或毕业论文题目及摘要);
(二)学生工作部对各院系上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在校园网进行5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开展奖学金发放工作。
五、其他说明及联系方式
获奖学生将捐赠作品交送至本院系学生工作办公室,作品原件由各院系妥善保管,统一运送,运送时间另行通知,书法作品需附中文释文。
联系人:吝莹莹、李贞汉;联系电话:64771036;电子邮件:linyingying@cafa.edu.cn。
附件:1、衣恋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1-衣恋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1).doc 2、衣恋优秀毕业创作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衣恋优秀毕业创作奖学金申请表(1).doc 3、2015年衣恋奖学金情况统计表
附件3-2015年衣恋奖学金情况统计表_XLS.xls学生工作部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