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关于发放2018年北京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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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2018届毕业生:
为做好2018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按照《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京人社毕发〔2018〕44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毕业年度内(即取得毕业证书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有求职或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二)所在家庭为国家认定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北京户籍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低收入农户的);
(三)所在贫困家庭中父母一方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四)本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
(五)本人在毕业学年内(即取得毕业证书上一年度的7月1日至取得毕业证书之日)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
(六)本人持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的。
凡符合以上任一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即可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同时符合一项条件以上的,不重复发放补贴。如曾申领过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含原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二、补贴标准
1000元/人。
三、准备材料
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坚持自愿申请、公开公正的原则,由各院系统一组织申报。申请材料如下:
1.《2018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个人申请表》(附件1)。
2.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申请人所在家庭在毕业年度内补贴类型为低保,必须上传低保证原件照片;若低保享受对象非毕业生本人,且证件家庭成员名单内无毕业生姓名的,需上传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明或学生登记表等均可);低保证年审时间应在有效期内,即有领取毕业证当年的年审记录。 
(2)补贴类型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收入农户),必须上传扶贫手册或低收入农户登记卡的原件照片;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收入农户)享受对象非毕业生本人,且证件家庭成员名单内无毕业生姓名的,需上传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明或学生登记表等均可);领取毕业证当年,扶贫手册或低收入农户登记卡在有效期内。
(3)申请人补贴类型为残疾,必须上传残疾证原件照片;申请人所在家庭若为贫困残疾人家庭,必须上传扶贫手册或低收入农户登记卡,以及父母一方的残疾证原件照片;
(4)申请人补贴类型为助学贷款,只需上传身份证、银行卡和承诺书照片,助学贷款合同由高校有关部门审核,不需上传照片。
(5)补贴类型为特困人员,必须上传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照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年审时间应在有效期内,即有领取毕业证当年的年审记录,没有年审记录的,初审录入时在备注栏写明“复审提交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并将原件提交我中心,以备北京市现场复审。
(6)其他:低保证、残疾证、扶贫手册、低收入农户登记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交证件原件照片或无年审日期的,需出具证件发放机构开具并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照片。
注:以上各类证明原件需提交院系辅导员审核后并上传原件清晰照片至系统,复印件院系汇总后交就业中心留存。
3.申请人身份证。需提交院系辅导员审核并扫描上传原件正面清晰照片;复印件院系汇总后交就业中心留存(复印件上手写身份证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4.申请人以本人姓名在中国工商银行所属网点开立的账户(不限北京地区),确保户名一致,且截至补贴发放之日账户有效。需提交院系辅导员审核并扫描上传原件正面清晰照片;复印件院系汇总后交就业中心留存(银行卡复印件上手写银行账号,本人签字并签注日期)。
5.本人签名的承诺书(附件2)。原件需提交院系辅导员审核并扫描上传系统,原件院系汇总后交就业中心留存。
注:(1)以上扫描件或照片只能是jpg、png、gif格式,小于等于200K。上传照片顺序依次为身份证、银行卡、承诺书、低保证或残疾证、其他相关证明照片。上传身份证和银行卡原件正面清晰照片(身份证及银行卡背面无需上传)。
(2)“证件发放机构”填报说明:
补贴类别为“低保”:填写低保证发证机构;
补贴类别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低收入农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填写扶贫手册或低收入农户登记卡发证机构;
补贴类别为“残疾”:填写残疾证发证机构;
补贴类型为“特困人员”:填写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发证机构。
四、填报信息
所在院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上报至“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系统”(系统网址:http://www.bjrbj.gov.cn/bys/zzpq),具体院系账号密码由就业中心统一分配后告知。
五、公示
院系上传材料后,就业创业中心通过系统导出申请人信息在校园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其中,申请类别为“残疾”的申报人信息无需公示。
六、初审
公示结束且申请人信息填报完整后,学校通过系统上报。市人力社保局对上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汇总的申请人信息与市教委学生库进行数据比对,确定名单后通过系统反馈结果。
七、复审
初审通过后,学校准备复审材料上报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
八、发放
北京市财政局依据政策规定安排资金并办理资金支付,代理银行将补贴资金直接发放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
九、反馈发放结果
补贴资金发放成功后,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将拨付情况向学校反馈,学校提醒相关申请人及时查收。
十、时间要求
4月9日(周一)前,各院系将纸质版申请材料(申请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低保证或残疾证复印件、助学贷款证明、申请汇总表、承诺书原件)汇集报送至就业创业中心,同时完成系统申报工作。
 
联系人:刘京 王玉娇
联系电话:64771037
 
附件:1. 2018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承诺书
         3. 2018年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中央美术学院
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8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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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申请表.doc.doc

附件2承诺书.doc.doc

附件3汇总表.doc.doc